經濟部30日宣布,若引進「中國車款」在台組裝銷售,將強制一開始就訂國產化例,上市第一年15%,上市第二年25%,第三年35%,業者在地化供應鏈比重須逐年提高比例,並且溯及既往,自8月1日起實施。此新制直接受影響是已引進的MG及即將引進大通汽車。未來國內六大車廠引進車款也會審查是否為「中國車款」、並且要求國產化承諾。

這項新制適用國產車,包括燃油車及電動車,而且只針對「中國車款」。經濟部對「中國車款」定義有四項:一是陸資與國際品牌合資者、陸資併購之國際品牌者、國際品牌在中國大陸廠生產者及中國大陸品牌者。國內車廠若要引進上述車款來台組裝、銷售,就會要被嚴審、並要求一開始就有國產化承諾。

目前我國禁止大陸整車及車輛底盤進口來台。英國汽車品牌MG遭中國大陸收購,中華汽車(2204)引進MG,並自中國大陸進口零組件在台組裝,在台銷售還創下佳績。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質疑,自大陸地區引進整車零組件達95%比例,來台組裝進行不公平競爭,還包裝成國產車。經濟部先前已與中華汽車協商,中華汽車承諾將逐年提高國產零件採購。官員透露,截至目前為止,國內車廠引進「中國車款」只有MG及大通汽車,而新制實施,就是避免類似MG爭議再次發生。

經濟部強調,為維護我國車廠與零組件競爭力,並且考量各國對大陸製汽車多有管制,因此經濟部已協調財政部、交通部與環境部研擬國產車新制做法。2024年7月26日在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拜會經濟部時,已向業者說明政府後續規劃;並且於今日邀集各車廠說明新制實施作法。

為使業者確實落實承諾,政府相關單位已經研擬相關配套進行管理,自業者提出申請程序,如擬自申請中國大陸樣車進口與專業人士來台、進口中國大陸製且供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使用之馬達、轉向裝置、車軸、車架四項產品及相關車款申請或換發車輛領牌相關審驗前,需先向產發署提出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承諾書並取得產發署同意文件後,始得進行申請,相關措施將於8月1日正式實施。

經濟部表示,新制做法針對國內業者如選擇要引進的車款包括:陸資與國際品牌合資者、陸資併購之國際品牌者、國際品牌在中國大陸廠生產者及中國大陸品牌者均納入管理機制內。車廠須配合提出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承諾且須逐年提高,上市第一年15%,上市第二年25%,上市第三年35%;對於新制上路前已上市車款和即將上市車款亦將要求在地化供應鏈合作價值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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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思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