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股東信全文:
今天的捐款使我持有的波克夏海瑟威A類股份減少至20萬6363股,自2006年我做出捐款承諾以來,我的持股減少了56.6%。在2004年,我的第一任妻子蘇珊(Susan Thompson Buffett)過世之前,我們2人共同持有50萬8998股A類股份。多年來,我們都認為她會比我活得更久,隨後分配我們的大部分財富,但事實並非如此。
蘇珊去世時,她的遺產大約為30億美元,其中約96%捐贈給了我們的基金會。此外,她還給我們的3個孩子每人留下了1000萬美元,這是我們首次給予他們的大額禮物。這些遺產反映了我們的一種信念:極度富有的父母,應該給孩子留下足夠的財富,讓他們可以有所作為,但不應該多到讓他們無所事事。
長期以來,蘇珊和我一直鼓勵孩子們參與小型慈善活動,並對他們的熱情、努力和成果感到滿意。然而,在蘇珊去世時,我的孩子們還沒有準備好管理波克夏海瑟威股份帶來的巨額財富。不過,自從我在2006年做出生前捐贈承諾、隨後擴大這一承諾以來,他們的慈善活動獲得了顯著的提升。
如今,孩子們已經遠遠超越了我們的期望。在我去世後,他們將完全負責逐步分配我所有的波克夏海瑟威股票。這些股票目前占我總財富的99.5%。
分配財富給子女,資產的使用絕不會辜負股東信任
時間之神終究會取勝。但它是善變的——有時甚至不公平、殘酷,可能在生命開始或不久之後結束生命,有時卻會等待近1個世紀才來造訪。到目前為止,我一直非常幸運,但過不了多久,它也會找到我。
不過,躲避它的光顧也有一個缺點。從2006年我做出承諾以來,我孩子們的預期存活年數已明顯縮短,他們現在已分別是71歲、69歲和66歲。
我從未希望建立財富世襲制,也不願制定超越我子女範圍之外的長期計劃。我非常了解並完全信任我的3個孩子,但對於後代,情況就不同了。
誰能預見未來的後代,在面對巨額財富分配時,會有怎樣的優先事項、智慧和忠誠,尤其是在可能截然不同的慈善環境下?儘管如此,我累積的大量財富,可能需要比我的孩子壽命更長的時間,才能完全分配。而由3個健在且目標明確的頭腦來做決策,顯然比由一位已故之人來做更明智。
因此,我已指定3名潛在的繼任受託人,他們與我的孩子非常熟悉,並得到我們的一致認可。他們的年齡比我的孩子稍小。不過,這些繼任者目前仍在候補名單上。我希望蘇珊(Susan Alice Buffett,巴菲特的女兒)、霍華德(Howie Buffett,巴菲特的長子)和彼得(Peter Buffett,巴菲特的小兒子)能夠親自分配我的所有資產。
他們每個人都尊重我的意願,即分配我持有的波克夏股份,絕不能辜負波克夏股東曾經賦予查理·蒙格(Charles Munger)和我的巨大信任。
從2006年到2024年的這段時間,我有機會觀察我每個孩子在行動中的表現,他們在這段期間學到了許多關於大規模慈善和人類行為的知識。他們每個人都已管理20~30人的團隊多年,並對影響慈善組織的獨特就業動態,都有了深入了解。
設定一致同意條款,免於請求捐款的壓力
一些富有的朋友對於我對孩子,以及潛在繼任者有極大信任很好奇。他們尤其對我要求所有基金會決策,必須通過一致投票的這項規定感到驚訝。他們問,這怎麼可能行得通?
對此我解釋道,我的孩子將永遠面臨真誠朋友和其他人的懇切請求。另一個現實是,當有人要求大額慈善捐款時,「拒絕」往往會使潛在受助者考慮不同的策略——例如尋找另一個朋友或提出一個不同的方案。
那些能分配巨額資金的人,總是被視為「機會目標」,這種不愉快的現實,便是這種地位的附帶條件。
因此,我設置了「一致同意」的條款。這項限制可以讓孩子們,對尋求捐款的人做出立即且最終的答覆:「這不可能獲得我兄弟的同意。」
這樣的回答,能讓我孩子們的生活變得更輕鬆。
當然,這項「全體一致同意」的條款並非萬靈藥——如果你有9個或10個子女或繼子女,這顯然不可行。而且,這也無法解決「如何每年明智的分配數十億美元」的艱鉅問題。
簽署遺囑前要確保孩子理解你,也理解他們要承擔的責任
我有一個適用於所有父母的建議,無論他們的財富有多少——是普通還是極為富有。當你的孩子夠成熟時,在你簽署遺囑之前,請確保每個孩子都理解你決定背後的邏輯,以及他們在你去世後將要承擔的責任。
如果他們有任何問題或建議,請認真傾聽,並採納合理的意見。你不會希望在你無法回答時,孩子們對遺囑的決定問「為什麼」。
這些年來,我的3個孩子都曾向我提出問題或意見,我也經常採納他們的建議。為自己的想法辯護並沒有什麼不對,當年我父親也是這麼對我。
我每隔幾年就會修改遺囑,通常只是做一些小改動,並儘量保持簡單。多年來,查理和我見過的很多家庭,因為遺囑的死後條款而分裂,因為受益人對遺囑困惑,甚至感到憤怒。
童年時期的嫉妒,以及真實的不公平對待,或是想像中的,往往會被放大,尤其是兒子比女兒在金錢或重要職位受更多偏愛時。
查理和我也看過一些富裕的父母在過世前,與家人充分討論了遺囑安排,反而讓家庭關係更親密。還有什麼比這更令人滿意的呢?
我很幸運變得非常富有,但我不願意財富變成世襲
當我寫下這些文字時,我依然感受到自己的幸運。這種幸運始於1930年,我以白人男性的身分出生在美國。
我的2個姊妹,當然,早在1920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十九修正案》中就被明確承諾將與男性享有平等的權利。畢竟,這也是我們13個殖民地在1776年所傳遞的訊息。
然而,1930年時,我出生的國家還未真正實現這些願景。在比莉·珍·金(Billie Jean King)、珊卓拉·戴·歐康納(Sandra Day O’Connor)、露絲·拜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erg)以及無數其他人的努力下,情況在20世紀70年代開始改變。
身為男性身分的受益者,我很早就確信自己會變得富有。但無論是我,或是其他任何人,都無法預見美國過去幾十年來所能達到的財富規模。這種變化令人震驚——甚至超越了福特(Henry Ford)、卡內基(Andrew Carnegie)、摩根(J. P. Morgan),甚至是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的想像。數十億美元成為了新的「百萬美元」。
我出生時正值大蕭條的開始,情況看起來並不樂觀。然而,複利的真正威力往往體現在生命的最後20年。因為沒有「踩到香蕉皮」,我現在以94歲高齡活躍,擁有巨額的儲蓄——可以將這些「延遲消費的單位」傳遞給那些出生時抽到了下下籤的人。
我也很幸運,我的慈善理念得到2任妻子全心全意的支持,並被進一步拓展。無論是我的第一任妻子蘇珊,或是第二任的阿斯特麗德(Astrid Menks),都不相信財富世襲的理念。
相反的,我們一致認為平等的機會應該從出生時開始。極度炫耀式的生活方式雖然合法,但並不可取。作為一個家庭,我們擁有了我們需要或喜歡的一切,但我們從未試圖透過擁有別人渴望的東西來獲取樂趣。
讓我特別欣慰的是,許多波克夏的早期股東也形成了類似的理念。他們儲蓄、生活得很好、照顧好自己的家庭,並透過複利的力量將儲蓄轉化為大額甚至是巨額財富,回饋社會。他們的「財富支票」被廣泛的分配給不太幸運的人。
秉持著這樣的理念,我從二十多歲後期開始以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現在,我看著我的孩子們成長為優秀且有生產力的公民。他們在許多問題上的觀點與我、和彼此不同,但他們共享的核心價值,始終堅定不移。
小蘇珊、霍華德和彼得在直接幫助他人方面,花了比我更多的時間。他們享受經濟上的舒適,但並未被財富所困擾。他們從母親那裡學到了這些價值觀,而她一定會為他們感到驕傲。我也是。
*本文獲「大叔美股筆記Uncle Investment Note」授權轉載,原文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