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在21日預告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除了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最受外界關注、也最有分歧的便是徵收碳費,碳定價到底要落在哪裡才合理?

綠色和平組織根據「行政院環保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陸平台」最新《2019年碳排放量企業名冊》,展開台灣排碳大戶碳定價意向調查。綠色和平專案主任鄭楚忻表示,在本次的意向調查結果中,有高達97%的受訪排碳大戶皆支持2050淨零,然而僅半數對政府達成目標有信心。同時面對國際碳邊境稅(CBAM)即將到來的衝擊,高達90%的企業皆希望政府能自己收取有效碳定價以減免CBAM的影響。

(編按:歐盟自7月公布CBAM相關機制,規定高碳排產品進口時依其碳含量收費,以減少或避免碳洩漏的發生,未來美國、日本、韓國亦可能跟進。歐盟CBAM將於2023年生效,至2026年前,僅需申報產品碳含量在排放地支付碳費之證明,2026年起則將開始課徵碳稅。)

調查指出,有60%企業對國際碳定價的趨勢能有所理解,更有將近90%支持台灣自己必須實施有效碳定價,80%也同意實施後逐年漸進遞增至國際碳定價水準。

所謂的碳定價,便是將廢氣、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標價開始收費,碳定價制度可透過經濟誘因促使排放減量,是國際公認重要的減碳策略之一。目前環保署仍是參考新加坡,每噸收取新台幣100元(約3美元)的碳費,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在月初時,表示每噸若徵收300元(約10美元)碳費,會對產業帶來負擔。不過3美元碳費也被質疑低於其他國家,未來仍有可能會被他國課徵碳關稅。

只是調查發現,69.6%的排碳大戶皆認為合理的碳費在300元以上,排碳量高的大戶更支持高碳費,綠色和平呼籲費率需要徵詢企業意見,那應該以每噸10美元為參考。綠色和平專案主任鄭楚忻認為,政府須盡速全盤規劃有效碳定價,挹注資源與提供明確減碳時程,避免政策的不確定性阻礙企業減碳。

環保署《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除了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入法、提升層級強化氣候治理、增訂氣候變遷調適專章、強化排放管制及誘因機制促進減量,以及徵收碳費專款專用,至於費率訂定原則、調整原則、徵收對象等細節最快要在明年年底才會啟動。

本次調查時間從今年9月6至26日,以「行政院環保署國家溫室氣體登陸平台」最新《2019年碳排放量企業名冊》抽樣邀請106家,其中有效回卷33家,成功率31%。

*本文獲「科技新報」授權轉載,原文:碳費收多少才好?調查:近七成大戶認為每噸 10 美元以上

責任編輯:李頤欣

核稿編輯:鍾守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