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ome,這款占據全球三分之二市占率的瀏覽器,如今成為美國司法部反壟斷行動的最新目標。
司法部要求Google出售Chrome,甚至提出共用用戶數據和搜尋結果的極端提案,企圖削弱Google在搜尋和廣告業務的壟斷地位。
然而,這一措施卻飽受批評,可能面臨漫長的法律爭訟,更有可能動搖美國科技產業在與中國競爭中的地位。同時,脫離Google後的Chrome是否還能保持其價值?究竟這是一場改寫數位權力格局的歷史之戰,還是一次不切實際的法庭鬧劇?
Chrome被迫出售,破解壟斷還是治標不治本?
Chrome的成功與Google的生態系統息息相關。分離後的Chrome,若失去Google搜尋與廣告技術的支持,勢必面臨價值大幅降低的風險。
然而,單單剝離Chrome並不能改變Google壟斷市場的根本原因:Google搜尋在全球搜尋市場中的壓倒性地位。即使Chrome被其他公司收購,只要Google搜尋的技術與市場占有率不受影響,新Chrome極可能繼續與Google搜尋合作,而形成一種「換湯不換藥」的局面。
出售Chrome是否會損害市場創新與用戶權益?反壟斷法的核心目標在於促進市場競爭,防止壟斷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然而,強制出售這類激烈的干預手段,可能對市場創新與消費者體驗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
例如,分離後的Chrome若無法獲得足夠資金支援,可能削弱其技術與運算能力,影響全球數十億用戶的瀏覽體驗。此外,Google辯稱,此舉還可能損害用戶隱私,因為新Chrome的營運者可能不具備Google在數據保護方面的資源與技術。
司法部的要求,能在法庭上站穩腳跟嗎?
美國司法部針對Google提出的一系列反壟斷措施,包括強制出售Chrome瀏覽器、分享用戶數據,以及限制搜尋引擎合作等。然而,這些措施是否符合反壟斷法律的基本原則?在法院層面,這樣的極端要求能否站穩腳跟,還是最終淪為漫長法律程序中的談判籌碼?
反壟斷法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壟斷行為損害市場競爭與消費者利益」,但其干預措施通常需要具備明確的因果關聯和必要性。針對Google的強制出售Chrome要求,被認為是「過度要求」,因為Chrome本身並非壟斷問題的核心,而是Google生態系統的一部分。
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通常會要求政府證明拆分的必要性與有效性。換言之,司法部需要說服法院,為何出售Chrome能直接改善搜尋市場的競爭環境,而不是僅僅引發市場結構的表面變動。如果這一點無法充分證明,法庭很可能認定此舉不符合比例原則(Proportionality Principle),導致整個方案被駁回。
Google 辯護策略如何化解司法部攻勢?
法院對「極端措施」的態度往往偏向謹慎與保守。 在美國歷史上,針對科技巨頭的強制拆分案例並不罕見,例如20世紀對標準石油(Standard Oil)和電信業者AT&T的拆分。然而,近年來的司法判例則更加注重干預措施的可行性與合理性。
2001年的微軟案就是前例。司法部曾提議拆分微軟,但最終在上訴過程中改為和解,採取更溫和的監管措施。類似情況下,法院可能會認為,出售Chrome這一措施過於激進,且缺乏對其他解決方案的充分考慮。因此,法院可能會將訴訟導向協商解決,而非支持司法部的全面拆分要求。
最後,漫長的法律程序是否對Google更有利?強制拆分案的執行往往需要經過數年訴訟與上訴過程。在這期間,Google可以運用龐大的法律資源拖延判決,並繼續調整其業務模式以適應法律變化。
同時,這類案件的結果常常受到政治與經濟環境的影響。例如,若新的政治勢力上台,其反壟斷政策方向可能發生改變,進一步增加案件結果的不確定性。Google的辯護策略很可能是將訴訟程序拉長,利用時間來化解司法部的攻勢。
未來的反壟斷訴訟路徑,或將為美國科技產業的法律與政策走向,提供重要啟示:究竟是繼續「大刀闊斧」,還是選擇「穩步前進」?這場法律戰的結果,將對科技巨頭與市場規則產生影響。
資料來源: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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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科技新報」授權轉載,原文:美國司法部的拆分夢 vs. Google 祭出的法律拖延術,誰會贏?
責任編輯:陳瑋鴻
核稿編輯:倪旻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