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有關勞雇雙方可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的規定,已於2024年8月2日正式施行。

勞動部表示,勞工年滿65歲繼續工作,得繼續參加勞工保險。且請領勞保年金給付,因年金的年資採計沒有上限,並設有展延年金給付機制,可增進高齡勞工的老年年金給付權益。

逾57%的退休勞工月領不到2萬元!

根據勞保局的數據統計,截至2023年底,請領老年年金人數來到174.2萬人,每人平均月領年金也增加為1萬8824元,其中男性平均月領金額破2萬元。統計顯示,有逾57%的退休勞工月領不到2萬元;其中,約有47%勞工月領1萬元至2萬元之間;另有約10%月領不到1萬元。

而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2023年全台各縣市人均月消費支出,由台北市奪冠,平均每人3萬3730元,第二名新竹市2萬9495元,第三名是台中市,而人均月消費支出最低縣市是彰化縣,一個月1.8萬 。

由此可以發現,至少6成以上的退休勞工所領的勞保退休金,不足以維持一般的生活水準。

想月領4萬以上勞保年金,掌握3點關鍵

1.拉長投保年資

《勞工保險條例》第58-1條指出,老年年金給付,依下列方式擇優發給:

  1. 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的0.775%計算,並加計3000元。
  2. 保險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的1.55%計算。

意思是,勞保年金的年資採計本來沒有上限,而且投保年資越多,請領的年金金額將越高。

第19條也提到,年金給付及老年一次金給付的平均月投保薪資,按被保險人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月投保薪資予以平均計算;參加保險未滿5年者,按其實際投保年資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也就是說,想要勞保年金領的多,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的每月投保薪資很重要,但加保年資夠長更重要。

2.提高每月提撥薪資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雇主應為第七條第一項規定的勞工負擔提繳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

而對於勞保年資不夠長,又符合強制退休的員工來說,可以跟雇主協商,額外提撥每月工資的6%到退休金帳戶(編按:等於每月提撥12%工資)。

3.延後退休

延後退休也能展延年金。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8-2條,符合第58條第1項第1款,以及第5項所定請領老年年金給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於請領時應發給展延老年年金給付。每延後一年,依前條規定計算的給付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

但這裡要注意,老年年金給付的法定請領年齡採逐步提高至65歲 (2024年為64歲,2026年為65歲)。勞工需符合法定請領年齡,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並辦理離職退保者,得依規定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但延後退休有無法參加就業保險的風險。因為《就業保險法》第5條規定,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下列受僱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

換句話說,勞工於年滿65歲後,就算延後退休、繼續工作,也沒有就業保險的保障。

*本文獲「鄒靜修」授權轉載,原文:協商延後強制退休年齡的方案!

責任編輯:陳瑋鴻
核稿編輯:倪旻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