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陳過世後,留有約3000萬元的遺產。因為老陳生病時都由大兒子照顧,未來媽媽也會繼續由大兒子照顧,所以媽媽和小女兒都想將老陳的遺產,留給大兒子一個人繼承。
媽媽與小女兒問,她們是否要辦理拋棄繼承,方便大兒子辦理繼承手續?
不繼承遺產,該辦拋棄繼承嗎?
除非是有債務要處理,不然單從「節稅」的角度,千萬不要輕易辦理拋棄繼承!
在申報遺產稅時,被繼承人若有親屬,會有一定金額的扣除額*。例如,老陳有配偶和2名子女,在共3位繼承人的情況下,遺產稅的計算方式如下:
*扣除額
- 配偶扣除額:553萬元。
-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56萬元。
- 父母扣除額:每人138萬元。
-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693萬元。
- 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6萬元。
- 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
狀況:媽媽和女兒辦理拋棄繼承
- 遺產總額:3000萬元。
- 免稅額:1333萬元。
- 扣除額:
-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56萬元(兒子1人)。
- 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
應納遺產稅:(3000萬-1333萬-56萬-138萬)x10%=147.3萬元
*2025年起,遺產淨額5621萬元以下,課徵10%遺產稅。
狀況:媽媽和女兒沒有拋棄繼承
- 遺產總額:3000萬元。
- 免稅額:1333萬元。
- 扣除額:
- 配偶扣除額:553萬元。
-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56萬元x2(兒子、女兒)=112萬元。
- 喪葬費扣除額:138萬元。
應納遺產稅:(3000萬-1333萬-553萬-112萬-138萬)x10%=86.4萬元。
透過以上2種算法可以發現,媽媽和女兒有沒有拋棄繼承,差了60.9萬元的遺產稅喔!所以,如果想讓大兒子一人繼承老陳的全部遺產,其他人拋棄繼承不一定是好辦法。
另一種選擇是,3名繼承人一起簽署遺產分割協議,透過協議分割的方式,由3人全體同意所有遺產都分配給大兒子1人,即可同時達到大兒子單獨繼承與節稅的目的。
*本文獲「恩典法律事務所」授權轉載,原文
責任編輯:倪旻勤
核稿編輯:陳瑋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