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1000字的管理類文章,竟能在短短兩週在X上吸引2000萬人次瀏覽,連特斯拉創辦人兼執行長馬斯克(Elon Musk)都分享,並在這篇文章旁邊加註:「值得一讀。」

這篇文章,就是由在矽谷極具影響力的新創孵化器Y Combinator聯合創辦人葛拉罕(Paul Graham)在9月初所撰寫,主題是「創辦人模式」和「經理人模式」對比,文章內容更經過馬斯克、Airbnb創辦人切斯基(Brian Chesky)親手修正。

馬斯克、黃仁勳被指為「毒老闆」代表

所謂「創辦人模式」,就是像馬斯克凡事親力親為,不只跳過高階主管,直接向工程師提出技術問題,甚至還會在趕交貨的地獄期,在工廠打地鋪睡覺,也被稱為是「有毒老闆」。

或是,輝達創辦人兼執行長黃仁勳,每天會發數百封郵件給基層員工,並定期與他們聯繫,也是創辦人模式的代表。

另外一種「經理人模式」,則是在新創事業步入平穩後,把管理權交給專業經理人,例如目前的Google就是如此。

毒老闆更好?

葛拉罕會寫這篇文章,是受到切斯基演講的啟發,因而格外推崇創辦人模式。該文提及,創辦人模式比經理人模式更好的原因有三:

首先,經理人模式中,主管會告訴自己的部屬該做什麼,而如何做則由他們自己決定,但沒有創業經驗的高階主管,往往不知該如何經營公司。

其次,創辦人模式打破執行長只能透過下屬和公司互動原則,使越級會議成為常態,溝通更為直接。

再者,他以蘋果創辦人賈伯斯在公司內部找100位員工一起禪修為例,認為創辦人的堅持,有時會被視為怪異,甚至逆著社會風潮而前行,這需要極大意志力,並非一般經理人可及。

儘管葛拉罕在文中並未清楚定義何謂「創辦人模式」,但他強調,一些創辦人帶領公司邁向成功時,堅持執行自己的想法過程,相當鼓舞人心。

成功模式不應該單押在老闆身上

可是,CNN就指出,即便科技圈人士向來熱衷美化創辦人,但他們忽略這些老闆過度執著於願景,以至於不願授權的現實。

特別是隨著企業規模成長,創辦人年歲漸長,創辦人模式不只無法帶來永續經營,更會壓抑基層創新,使員工紛紛倦怠、離職。

因此,若以二分法來看待這兩種模式,會顯得相當狹隘。

康乃爾大學管理學教授蜜許(Risa Mish)就分析指出,無論是企業的結構、文化和人才思維,總有不只一種方法,而且在一些專業經理人所領導的新創團隊中,會在不同部門採行這兩種不同文化:需要創新的團隊,使用創辦人模式;專注擴展現有產品、維持收入來源的團隊,則以經理人模式運作。

毒老闆雖然熱門,但不是唯一聖杯

創辦人模式要能成功,也與身旁輔佐團隊息息相關。《華爾街日報》便指出,賈伯斯如今在科技界累積的遺產,是1997年他回到蘋果後才確立,而也和他在1998年,延攬至蘋果擔任營運部門總裁,現在擔任執行長的庫克,這種老練的專業經理人有關。

反觀馬斯克,雖然在另一家創辦企業SpaceX,有經驗豐富的第二號人物、營運長肖特威爾(Gwynne Shotwell)相處,營運相對穩健,但在特斯拉,「卻缺少像庫克這樣的夥伴,也成為外界對他的批評來源,」《華爾街日報》直指。

所以,創辦人模式固然有優點,但可靠的經理人運用得當,不見得會如葛拉罕在文中提到,「時常成為專業的偽裝者,最後把公司搞垮」,甚至更可以成為創辦人的後盾,與基業長青的泉源。

資料來源:WSJ, CNN, Yahoo Finance

核稿編輯:馬自明
責任編輯:陳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