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19日拍板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4月13日起,放寬家有未滿12歲孩童即可申請外籍幫傭,每月須繳納就業安定費新台幣5000元,另對家有罕兒或是3名未滿12歲兒童等特殊需求家庭,除就安費降為2000元,申請案也將優先審核。
總統賴清德去年提及,為釋出女性勞動力,擬放寬家裡育有1名小孩就能申請家庭幫傭。行政院會通過「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優先協助特殊家庭減壓力」報告,拍板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政府持續推動0歲到6歲國家養政策,而面對家庭結構變遷,照顧者壓力增加,為減低家庭壓力、讓勞動者安心續留職場,因此拍板放寬外籍幫傭申請條件,且政策是提供更多元的家務協助選擇,並非取代現行托育或照顧措施。
現行家中必須要有3個6歲以下小孩才可以申請外籍幫傭,勞動部報告指這條件明顯過於嚴格,有必要檢討,根據勞動部規劃,未來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兒童就能申請外籍幫傭,但每月須繳納就業安定費5000元。
至於特殊需求家庭就安費則為2000元,申請案也將優先審核,特殊需求家庭包含:
- 家中1名未滿12歲罕病、身障、特境兒童或未滿6歲發展遲緩兒童。
- 1名未滿12歲加上單親或1位身障家長。
- 2名未滿12歲兒童,其中一名未滿6歲。
- 3名未滿12歲兒童。
勞動部強調,外籍幫傭定位為家務幫手,政府也將提供照顧訓練課程,也會有育兒指導員提供到宅指導。
政策將於4月13日起開始受理申請,有需求者需準備申請表、戶口名簿影本,特定身分者則要提供證明文件,統一由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申報系統申請,需要進一步資訊者可透過1955資訊專線或是外國人勞動權益網獲知訊息。
責任編輯:徐惠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