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是假嗎?公司一定要放嗎?
颱風假其實不是法定假日,而是為了「避免勞工因天然災害遭遇到危險」的安全措施。而且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規定,颱風來襲時停班停課的對象只適用公家機關和公司學校,對民間企業沒有強制力,因此沒有規定雇主必須給予「有薪假」。
尤其對於軍警、醫護、新聞媒體、運輸、台電、服務業等職業,因需要人力維繫民生運作,基本上沒有放颱風假。
但對於廣大上班族而言,如果出勤地、居住地或上下班經過地區的地方政府已經宣布停班,或颱風災情導致勞工出勤有安全疑慮,因而無法到班,或到班後有安全疑慮,勞工可以行使「退避權」,作為不上班的正當理由。
如果勞資雙方事前已約定在居家上班,勞工就沒有通勤上班的風險。即便各級縣市政府宣佈停班,居家工作的勞工仍須照常上班,不可以「颱風停班」為由拒絕提供勞務。
颱風假標準
依照《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四條規定:
- 颱風暴風半徑預期會在4小時內經過的地區,平均風力達7級以上,或陣風達10級以上時,即可停止辦公及上課。
- 依據氣象預報或實際觀測,降雨量達各通報權責機關停止上班上課雨量的參考基準,且已致災或有致災之虞時。
- 風力或降雨量未達前二款停止上班及上課基準的地區,因受地形、雨量影響,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時。
颱風假上班有薪水嗎?怎麼算?出勤有加班費嗎?
如前述所言,颱風假其實不適用民間企業,因此在未危急勞工安全的情況下出勤,就屬於正常工作日,雇主仍需支付勞工出勤的報酬。
至於颱風天上班有沒有加班費,如果本來就是上班日,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雇主除了支付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但如果雇主只給當日工資,也不違法。
除非當天是勞工的休息日、國定假日,或是工作時數超過8小時,雇主才需依《勞基法》規定給予勞工應得的加班費或補休。
舉例來說,颱風假當天為休息日,而雇主要求出勤,若勞工的延長工時在2小時以內,雇主應支付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4/3;工時超過2小時,則雇主須支付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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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整理颱風假的出勤和給薪規定:
停班情況/勞工出勤 | 勞工居住地或上班經過地點位於停止上班地區 | 勞工居住地或上班經過地點位於正常上班地區 |
公司位於停止上班地區 |
勞工不上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有不利處分。 勞工上班,雇主應給薪;若為休假日出勤,應給予加班費或補休。 |
勞工不上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有不利處分。 勞工上班,雇主應給薪;若為休假日出勤,應給予加班費或補休。 |
公司位於正常上班地區,但自行宣布停班 | 勞工不上班,雇主可給薪,也可不給薪。 | 因是公司自行停班,勞工不須上班,但雇主應給薪。 |
公司位於正常上班地區 |
勞工不上班,雇主可不給薪,但不得有不利處分。 勞工上班,雇主應給薪;若為休假日出勤,應給予加班費或補休。 |
颱風未影響出勤,勞工應正常上班,雇主應給薪。 |
颱風假不上班也不給薪合理嗎?
若颱風災情影響到勞工出勤安全,公司決定放颱風假,雇主是「可以」不發放當日工資的,但不能將勞工缺席視為「曠職」,也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或要求員工請事假或特休,更不可以此作為理由解雇勞工。
颱風天居家上班者還能放假嗎?
若企業已採用混合辦公模式,允許員工在家上班,當颱風天來臨時,不會遭遇到出勤時可能遇到的危害,因此仍須照常上班、提供勞務。
除非颱風災害影響到員工住家的安全,如遭遇停電、淹水等情況,員工才能以「退避權」為由放颱風假。
颱風假臨時改居家上班可以嗎?
如果公司平時實施的是到班工作的模式,遇到颱風時雇主不能臨時、片面要求勞工改成在家上班,必須經過勞工本人同意。勞工若不願意也可提出異議,拒絕接受。
颱風假要求到公司上班合理嗎?可拒絕嗎?
由於颱風假並非法定假日,颱風來襲時,企業可以要求員工照常上班,不過員工若認為出勤、通勤過程中有安全上的疑慮,可行使退避權,拒絕上班。
如果通勤路上,不幸因颱風被路樹、招牌砸傷,可向公司申請職災,但交通工具或物品損壞不在理賠範圍。
颱風假無法居家上班,可另外休颱風假嗎?
若因颱風災情危害到住家安全,使勞工無法在家正常工作,可以向雇主提出放颱風假。但雇主不得要求勞工用自己的特休或事假等假別抵銷,是違法行為。
如果地方政府宣布「停課不停班」時,需要在家照顧小孩的勞工,也可向雇主申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7日為限。
颱風假居家上班者可以請補休嗎?
如果颱風來襲當天是工作日,居家上班的工作者仍須照常出勤,如單方面堅持放颱風假,雇主可視其為曠職。至於能不能申請補休,在法規上並無明定。如果是休息日或國定假日,則雇主須依《勞基法》規定給予勞工加班費或補休。
如果員工在颱風假當天就已經請好特休,能否取消特休改颱風假,可由勞資雙方協商。
核稿編輯:陳虹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