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食安事件,延燒的範圍比我們想像的還大。
今年6月,台灣爆發一次全國性的食安事件。
市占超過3成的油脂大廠中聯,生產的大豆沙拉油被驗出苯駢芘(benzo[a]pyrene,簡稱BaP,高溫裂解會產生的一級致癌物)超標。
一瓶油,拖垮整條供應鏈。7批問題油強制銷毀前,早已經從泰山、福壽、福懋3家上市食品廠分裝流出,波及統一超商鮮食、鼎泰豐、路易莎、晶華酒店等1,006業者,累計超過440項產品預防性下架。
中聯停工,人人自危。
中聯停工引爆搶油潮,業者成本加倍轉嫁
一家南部食品大廠董事長就直言,現在「食品產業都走在鋼索上。」他的公司有CAS、ISO 22000認證,一年接30、40場稽核,原料盡量向上市櫃大廠採購,即便如此還是淪陷。4月以後進的油全數退回、封存,只能改搶市占近5成的大廠大統益的油,搶不到就加價換芥花油,一公斤貴上10元。
他透露,現在每一層下游都要求上游附檢驗報告,重複檢驗不只浪費資源、還延宕產品上市。他算得更直白:驗一次苯駢芘要4,500元,「這些成本,最後一定從消費者身上拿回來。」一場食安風暴,墊高的是無形的「食安通膨」(編按:指食安成本層層堆疊,最終反映到售價上)。
甚至,豆粉也開始吃緊。
黃豆榨完油剩下的豆粉是畜牧業主要飼料,中聯一停工,占4成市占的豆粉瞬間缺料,每公斤從14.5元漲到16.6元。一瓶油的風暴,就這樣從餐桌一路捲進豬舍、雞舍,回頭再推高物價。
但大家更焦慮的是,這場食安風暴繼續走下去,只是造成更大恐慌,而且似乎以為找到了出包的罪魁禍首工廠,用更嚴格的法律,就能遏止危機。
但在行內人看來,卻正好相反。
如果以中聯對食品業約3分之1的市占率估算,這場影響餐飲、食品業4千億產值的風險管理課,值得我們好好的去探索。
7月27日,衛福部食藥署召開記者會,公布委託第三方獨立調查小組的最終結果。調查小組認定,本案並非單一原因所致,而是「高風險原料管理、製程管控、檢驗監測、食品安全管理」4項缺失交互影響的結果。
換句話說,官方查了1個多月,得到的結果只是「多項管理缺失交互影響」。
一家做了數十年的同業油脂廠高層直言,看完衛福部的調查報告,還是看不懂中聯到底錯在哪?「這些都不算抓到確切的問題啊。」
法規未載明危害清單,關鍵致癌物成監管死角
商周走訪食品業者、食安專家與前食藥署官員共10人,其中還包含本次事件吹哨者南僑油脂董事長李勘文;為了更深入釐清食用油供應鏈運作,獨家專訪全台僅4家、具大豆原油精煉能力的源頭油脂廠同業;曾任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親歷頂新劣油案的退休官員潘志寬,以產業與監管端雙重視角解析此事。
其實,台灣政府管得很嚴,但是,這場案子出現最多的缺失,卻是處在灰色地帶中。
3大食用油檢測缺失點,處於灰色地帶
| 缺失點 | 現況 |
| 危害分析要不要把苯駢芘列進去? | 沒規定。中聯根本沒把苯駢芘當成要防堵的危害,製程從頭到尾沒設關卡攔它,只在成品檢驗有無超標 |
| 原料風險(熱損粒)升高時,要加驗到多細? | 沒標準。中聯熱損粒驗收由0.5% 放寬到5%,但是6個油槽只隨機抽一槽,不同槽的苯駢芘高低不一,用抽籤的方式在驗,容易漏掉超標者 |
| 「複驗中」算不算必須通報的時間點? | 法規沒明確定義。「驗出不合格該怎麼處理」的複驗、警示規則都沒有;南僑5月中驗出,但想先通知上游、確認後再報,結果自己被罰;中聯得知後,拖了20天才通報 |
整理:游羽棠
如果說,母法規定的是「違反規則的後果」,例如超標要罰多少、通報太晚要罰多少;這次,出問題的是子法,是執行面,若只修母法,其實解不了問題。
這次關鍵角色苯駢芘的問題,就出現在執行面。
依衛福部調查,中聯只設了「過濾」這一個物理管制點,從頭沒把苯駢芘這類化學污染物完整納入危害分析;能去除苯駢芘的脫色步驟,白土又加得不夠;當製程參數一再偏離管制界限,也沒有及時矯正,直到最終成品超標才被發現。
但為什麼中聯沒有把苯駢芘當作危害分析之一?其實,《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要求業者列出所有可能的化學性危害執行分析,卻沒有一份清單明確指出,哪些已知的污染物是「必須納入」的,相關判斷仍主要仰賴業者自行評估。
哪些算「可能的危害」、要不要進一步把它列為管制點,「政府不會告訴你怎麼做,」一位業者說。
這樣的設計有陷阱:當一項污染物在平常的成品檢驗裡很少超標,它就很容易被認定為「非顯著」的危害,不設管制點。直到某一批成品驗出超標,往回追溯,才發現製程裡從來沒有一道關卡在盯它,甚至不知道是哪個環節出的錯。
依調查報告原文,中聯製程各步驟的潛在化學危害欄填的是「無」,而本次超出許可量的苯駢芘,就是這類化學污染物。中聯一開始就沒把它當成要控制的危害,自然也不會為它設下任何檢核關卡。
曾任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處理過頂新劣油案的潘志寬認為,要徹底杜絕問題,該補的不是更重的罰則,或更密集的檢驗,而是找出加工流程裡會導致苯駢芘超標的環節。
「找到了,納入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的管制點,苯駢芘不會違規,根本不用一直檢驗!」他直言,精準管制,讓已知污染物不再落在「靠業者自行判斷」的模糊地帶。
調查報告也印證,中聯的危害分析只把酸價、過氧化價列為參考,苯駢芘並未納入。衛福部事後也認定,這正是釀成超標的「重要管理缺口」,只是在出事以前,沒有人把這個洞當一回事。
通報流程缺乏保護機制,業者陷入兩難遲疑
通報時間點也是灰色地帶。
這次最早驗出問題的南僑,與供應商福壽已經合作20年,南僑油脂董事長李勘文坦言,這是頭一次驗出苯駢芘超標。
外界質疑它先回報上游,而非直接通報主管機關,導致該批問題油品錯過攔截時機,蔓延全台。「這有點沉重吧,這3個月他們的量大概有3萬噸,我們用的量一個月幾十噸,我們連萬分之幾都不到,如果整個事情是要靠我們的檢驗才能夠阻止,我們通報真的就可以解決事情嗎?」李勘文解釋。
令他遲疑的,是通報之後沒有人接住風險。李勘文認為,現行通報「沒有一個配套的機制」:萬一貿然通報、對方複驗卻沒問題,「是不是連我們自己的檢驗室都沒有公信力了?」
中聯是知情卻消極不報、最終遭羈押;南僑則是驗出異常、卻因為沒有明確界線與保護而遲疑。兩者指向同一件事:執行面沒有把「什麼時候該通報、通報之後誰來承擔風險」講清楚。
衛福部調查報告還原的時間軸是,這批問題油早在5月13日就被南僑驗出,中聯6月10日就接獲通知、自己複驗也在6月下旬確認超標,卻一路拖到6月30日才向主管機關通報。衛福部因此「高度懷疑有違法情事」,已移送檢調、查扣中聯財產。
中聯不上市,幫泰山、福壽、福懋3家股東代工油品後,股東拿回去自售;風暴中心的泰山董事長劉偉龍日前召開記者會鞠躬道歉,坦言對供應商監督管理不足;泰山前總經理沈怡君、現任總經理蔡國樑則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每一次食安議題,都是最好自我檢視的時刻,但絕對不是修更嚴的法,就能解決問題。
而潘志寬也觀察,別的國家不會一遇到食安問題,就走向修法,「我們卻是每次出事,都跑去修法,越修越嚴。」
盲目修法難解前端問題,共通指引才是根本
台灣到底有多嚴?
以這次的主角為例,一般人自己在家煎魚、烤肉,一樣會吃進微量的苯駢芘,它本來就是環境裡到處都有的污染物,燒烤食物裡的苯駢芘含量往往比出問題的油還高。
潘志寬進一步說明,標準的訂法,是先由科學研究找出「不影響健康」的含量,再除以100倍當上限。換句話說,這次超標的量,離真正的健康危害還有一段距離。他表示,台灣和歐盟訂得最嚴(註:2微克以下),美國、日本則因為它在生活中太常見,未與台灣相同設定限量的標準。
攤開這次修法草案,看似對這場事件暴露的多數缺口都有回應。
可惜的是,這次修法的重心,仍然偏末端的通報、抽樣、查核、下架、補助,也就是,討論萬一問題食品製造出來,機制要怎麼追?
但想杜絕問題,應是在更前端就把產品做得安全。像苯駢芘這樣的已知污染物「必須」納入危害分析、該在哪個製程點設管制、參數抓多少。中聯正是在這一步把苯駢芘漏了出去。
修法草案補上多處漏洞,卻漏了杜絕問題的根本一步
| 本次問題 | 修法對應 | 對應條文 |
| 地方衛生局對食品廠的稽核是「可做可不做」,一出事,中央也難掌握全貌 | 有,直接對應 | 過去法規寫地方「得」辦理查核,是可有可無,改為「應」;規定中央可設立指揮中心,統一處理 |
| 中聯拖20天才通報、南僑陷通報困境 | 有,直接對應 | 業者知悉危害之虞24小時內通報;檢驗機構報告出具24小時內上傳系統 |
| 留樣與下游對不上、業者自己抽樣不具代表性 | 有,對應 | 驗證機構得進廠現場抽樣,避免抽樣誤差 |
| 王品、鼎泰豐等無辜下游被迫下架、認賠損失 | 有,對應 | 食安基金補助非違規業者下架費用 |
| 業者自訂監測計畫、政府事後才知 | 有,對應 | 監測計畫須報食藥署核定、定期檢驗 |
| 過去下架無法源、比例失據 | 有,對應 | 明定下架、暫停作業、封存的法源 |
| 有衛生標準的污染物該不該強制放入危害分析、設置製程管制點? | 沒有 | 無。 雖然榨油製程會產生污染物苯駢芘,卻因為長期沒超標,就沒放進危害分析、設置管制點,出問題找不到癥結點 |
整理:游羽棠
草案裡最接近的,是要求業者把食品安全監測計畫送交食藥署核定。但現實是,主管機關並不懂各家的榨油製程,又要如何「核定」製程危害分析?這正是HACCP讓業者自訂危害分析的原因。最懂製程哪一步會出問題的,是每天在現場的業者。
與其要求政府去做它做不到的事,反而該訂出一份共通指引,像苯駢芘這樣有法定限量的已知污染物,一律「必須」納入危害分析。
判斷這類污染物該不該列,靠的是科學共識。至於它在哪一步生成、該在哪一點設管制、參數抓多少,交給最懂製程的業者。
這條路,台灣其實有成功過。多年前,醬油也深陷類似的困境:醬油製程裡,會產生一種名為單氯丙二醇(3-MCPD)的污染物,屢屢驗出超標。它和苯駢芘一樣,是製程中自然生成的化學污染物。當時衛福部做法不是一味加重罰則,而是委託研究機構找出製程問題,原來在某個加工階段控制酸鹼值,這污染物就能被壓下來。
食藥署把這個發現寫成製造指引,告訴業者,如果也有這問題,可以從pH值著手,但並沒有強制規定每一家要怎麼做。政府管不到每一條製程的細節,它只要求最終產品符合規定。後來大家都這樣做,超標問題就消失了。
更細節的往源頭規定絕對可行。
一位同業油脂大廠高層對商周說,在製程前端的原油階段就加驗苯駢芘,「我們評估是可以做得到的,也不會增加太多成本。」他指出,整批油的產量很大,檢驗費用分攤下來並不高;送到專業檢驗機構,大約兩天就有結果——合格就往下走,不合格就調整製程參數,確保最終成品合格。 一名食品加工大廠董座也坦言,市面上多數指標業者其實不怕管制,該做的檢驗、該備的文件都有,真正怕的是,法規越修越嚴,現場卻越接不住。什麼叫做現場接不住?白話文就是,大家擔心,法越修越嚴,但只是讓大量下游廠商一直重疊驗證,驗證成本不斷堆疊,最後出現食安通膨。但在最源頭的規範上,卻失守。
這樣的風險管理,其實事倍功半。
中聯是事件源頭,但「已知污染物因為靠業者自行判斷,就可能從危害分析被遺漏。」是制度性的問題。
企業文化關乎食安,安全意識遠勝嚴格法規
修好制度性陷阱,是我們第一步可以做,也該做好的事。
但這就能根絕未來的食安問題嗎?
其實這仍如企業經營的邏輯一樣。指引與流程只是地板與最低標準。
如果,企業文化沒有把消費者的安全與風險當作第一位,大家仍會在不確定性時猶豫,該通報時遲疑,須執行時鬆手,就算規定的法則增加十倍,永遠會有意外發生。
有人選擇一念之間的便宜行事,有人不會,差異就在這。
接下來,我們能不能從這堂價值4千億的食安風暴中,真正升級,關鍵也在於,大家能否正視問題的本質,修對法、做對事,不再重蹈覆轍。
責任編輯:邱鈺珊